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5、6 号机组主变压器(ET01)、高厂变及辅助变(ET02)设备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山东海阳核电厂规划容量共六台百万千瓦级机组。本次招标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 号机组拟建设2 台CAP1000 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主变压器(ET01)和高厂变及辅助变(ET02)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
海阳核电三期工程5、6 号机组主变压器(ET01)共采购7 台单相变压器,高厂变及辅助变(ET02)共采购4 台高压厂用变压器和4 台辅助变压器。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投标人近3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8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系统集成配套供应商除外。
3.9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交承诺书。
3.10 投标人需持有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产品(变压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同时建立有满足HAF003 及相关质保导则要求的质保体系,能够覆盖本次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31 日至2026 年01 月6 日0 时0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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