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服务期限:21 个月,2026 年12 月1 日至2028 年8 月31 日。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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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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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具备财产一切险(含营业中断)、机器损坏险(含营业中断)、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综合责任险等财产保险业务承保资质和服务能力的财产保险公司。 (2)选择不超过18 家符合资格要求、具有业务专长和相关经验、业绩的财产保险公司,纳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财产保险供应商库,服务期为21 个月(2026年12 月1 日至2028 年8 月31 日)。招标人保留安排具体任务的权利。在有效期内,国家电投集团境外财产保险业务,原则上将由供应商库内机构提供服务。 |
1000 元 |
备注: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法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财产保险总公司,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每一危险单位最大净自留额(法定)须超过1.1 亿元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每一危险单位最大净自留额以2024 年财务年报的数据为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2025 年第三季度监管部门报送的数据为准,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
(4)具备财产一切险(含营业中断)、机器损坏险(含营业中断)、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综合责任险等财产保险业务承保资质和服务能力(以保险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作为依据)。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2 月25 日至2026 年3 月4 日16 时(北京时间)。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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