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6-2028年法院项目高速扫描仪采购
(招标编号:YDZFH2026024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业主2026-2028年法院项目高速扫描仪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品目)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台) | 预算 | 配置要求 |
| 法院项目高速扫描仪 | 50 | 20000.00 | 1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注:数量为预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合同履行期间根据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2采购预算
采购预估总费用约为100万元。
2.3供货期限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交货期限:接到要货单据后10天内完成交付。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为高速扫描仪的代理商或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投标的需取得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
3.3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4信用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 ( )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业主采购投标人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投标人被招标人评定为E级;
3.5.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3.5.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3.5.5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3.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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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