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联网平台及基础设施扩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联网平台及基础设施扩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321A006
2.2 招标项目名称:物联网平台及基础设施扩容。
2.3 数量:1套
2.4 设备要求:
基于我公司现有的物联网平台和云平台基础设施进行能力扩容,不影响原有的系统功能及已实现的业务应用。
工业物联平台:扩充10万个点位和2万WPS数据处理能力。
基础设施:对现有的云计算资源进行扩容,新增对象存储服务、裸金属服务、应用与数据集成服务。
2.5 交货地点:甲方现场。
2.6 交货期:2026年6月30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企业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应提交2024年度或2025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3)应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各自股份占比情况明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4)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最终集成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