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
建设规模:6 台水容积1850m3球罐、1 台8000Nm3/h 压缩机,总储氢量177600Nm3,有效储氢量144300Nm3,氢气储存压力为0.2-1.5MPaG。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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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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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气态储氢技术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 |
气态储氢成套装置 |
2026 年05 月01 日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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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1 |
大安气态储氢技术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 |
二、专项资格要求 (2)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3 和GC2 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3 和GC2 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时一并提供拟分包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无分包须同时提供本单位设计和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
(2)如投标为施工单位,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应具有不少于2 项独立球罐工程施工业绩,分包设计单位应具有不少于2 项独立工程设计业绩,单台球罐水容积应在1000m3及以上、设计压力1.0MPa及以上; (4)投标时一并提供拟分包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无分包须同时提供提供本单位设计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3 月10 日至2026 年3 月16 日23 时59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