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集电线路EPC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平甸乡和新化乡,海拔高程在2350m~2480m 之间,场址距新平县直线距离约9km。风电场对外交通进场道路长约28.40km,土地面积约为24.1029hm2,场内植被覆盖度较低,多以灌木林和草地为主。
项目总机位数为9 个,拟安装5 台5.0MW 和4 台6.25MW 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均为200m,轮毂高度120m,总装机容量为50MW,以2 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110kV 哈科迪梁子风电场(一期)升压站。
35kV 集电线路由2 回集电线路汇集电能送入升压站,集电线路架空线双回路路径长15.7km;电缆线路路径长13.2km,导线截面选择为240mm²考虑。
计划工期:计划2026 年4 月开工,2026 年9 月底架空线路基坑开挖浇筑、组塔架线完成,2026 年10 月底集电线路全线贯通,2026 年11 月完成调试具备并网条件。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集电线路勘察设计,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工程,含直埋电缆沟土建工程、架空线路土建工程(含铁塔接地)、直埋电缆敷设及接线、铁塔组塔架线、光缆敷设及熔接、电缆耐压试验及其配套水保、环保等附属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35kV 架空集电线路所有地勘、地形测量、线路路径选定、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作。
(2)土建工程:直埋电缆沟土建工程,架空线路土建工程,铁塔接地工程等。
(3)设备材料采购:除了35kV 集电线路电缆由发包人提供外,集电线路其他所有设备和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
(4)设备材料安装试验调试工程:直埋电缆敷设、做头接线及交流耐压试验,电缆分支箱制作及安装,架空线路铁塔组塔架线,光缆敷设及熔接等。
(5)水环保工程施工:与本工程相关的水保、环保工程,包括铁塔基础浆砌石挡渣墙、截排水沟、铁塔基础平台及临时便道复绿等水保、环保项目。
(6)征地协调:项目集电线路施工的征地协调工作等。
(6)征地协调:项目集电线路施工的征地协调工作等。
(7)其他:35kV 架空线路建设征地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安全设施及职业健康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允许设计分包(设计分包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2 个月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5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具有2 个及以上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可以是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项目经理
3.5.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 应有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 年内负责过35kV 及以上集电线路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5kV 及以上集电线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5.3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B 证,且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订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6 人员要求:
3.6.1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且必须与设计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 个35kV及以上集电线路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6.2 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全过程担任过2 个以上35kV 及以上集电线路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3.6.3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6.4 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 个以上35kV及以上集电线路工程项目的经验。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3 月11 日至3 月18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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