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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西丰县振兴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品油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3     浏览:0    
核心提示:辽宁省西丰县振兴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品油采购一、招标条件辽宁省西丰县振兴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品油
 辽宁省西丰县振兴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品油采购

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西丰县振兴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品油采购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地质矿产局铁岭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辽宁省西丰县振兴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品油采购。

范围:0# 柴油(冬季按需增加 - 35#柴油)预估用量为35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代理商、销售公司,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仓储、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含柴油)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输的单位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第3类:易燃液体”),若委托运输,须同时提供双方合作协议。(投标人须提供复印件/扫描件,需显示工作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的证明资料)

4.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至少须具备一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车辆,其证照上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第3类:易燃液体”,《道路运输证》上标注的“业户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5.投标人须承诺后续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均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且其证照上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第3类易燃液体,《道路运输证》上标注的“业户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提供承诺函)

6.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16时30分00秒;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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