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系统非淘汰目录高耗能机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金兴路10号,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2*330MW机组 公用系统非淘汰目录高耗能机电设备更新改造,涉及165台机电设备,更换为2级及以上能效设备。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具备施工条件起履约期限120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设备安装维护及检修-公用系统非淘汰目录高耗能机电设备更新改造(CHDTDZ059/19-QT-20901): 包含全厂高能耗机电设备设备能效提升改造,涉及165台机电设备,更换为2级及以上能效设备,项目采购范围涵盖机电设备的选型、供货、前期测绘、拆除、安装、调试、验收、竣工交付,技术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安装维护及检修-公用系统非淘汰目录高耗能机电设备更新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 股或参股关系;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水泵供货任务的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实施完成的节能水泵供货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内所属的节能水泵应提供相应节能认证证书(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及供货业绩支撑性材料,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供货任务的单位所提供的单个合同内至少包含1个及以上型号符合国标要求的节能认证。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联合体中承担电机供货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 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0日到2026-03-2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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