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桥头铝电”)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以铝冶炼、铝产品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30 公里处。根据桥头铝电2026 年桶装纯净水及瓶装矿泉水采购项目需求计划,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2.2.1 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 年桶装纯净水及瓶装矿泉水采购项目,此项目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本项目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内容之内。
桥头铝电2026 年桶装纯净水及矿泉水采购数量及规格详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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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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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桶装纯净水 |
18.6L |
桶 |
42000 |
水质检验报告及罐装桶装纯净水资质,国标GB 17323,暂定12 个月用量。如果水质不合格可随时停止供货,其中9600 桶包含配送上楼服务至行政办公室内(1-5 层),剩余部分送至指定地点由我公司员工自行搬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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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矿泉水 |
330ml-350ml (24 瓶/箱) |
箱 |
200 |
按GB8537-2018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范围(偏硅酸:20≥mg/L、钾0.5≥mg/L、钠:1.0≥mg/L、钙:5≥mg/L、镁:0.1≥mg/L、锶:0.1≥mg/L、溶解性总固体:50—180mg/L、PH 值:7—8)根据甲方需要分3 批次不同时段送货。 |
2.2.2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每月供应桶装纯净水约3500 桶(每桶18.6L),其中每次配送需包含53 桶提供上楼配送服务,送至各楼层行政办公室指定点位,具体配送要求如下:
一层(共4 桶):办公室档案室103#(1 桶)、办公室司机室107#(2 桶)、安全环保部(消防/应急)114#(1 桶);
二层(共12 桶):宣传与群团部办公室 206#(3 桶)、纪委办公室 223#(2 桶)、人力资源部(人事/薪酬/保险/档案)办公室 205#(5 桶)、党建部副主任办公室214#(2 桶);
三层(共13 桶):办公室会服306#(8 桶)、财务部成本核算318#(4 桶)、数据监控中心(科技/精益)304#(1 桶);
四层(共21 桶):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403#(5 桶)、计划经营部综合管理411#(5 桶)、生产技术部406#(6 桶)、营销中心(5 桶);
五层(共3 桶):数据监控中心(信息化主管)518#(3 桶)。
瓶装矿泉水200 箱(24 瓶/箱,每瓶330-350ml)根据甲方需求分3 批次送货,直至合同约定量履行完毕,最终以买方通知为准。
2.2.3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30 公里处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车下交货。
2.2.4 投标人提供的桶装纯净水及瓶装矿泉水,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2.3 主要工作内容
2.3.1 招标内容
主要物资:桶装纯净水及瓶装矿泉水,所供物资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
2.4 主要工作内容
2.4.1 纯净水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4.2 提供所供纯净水的检测报告;
2.4.3 定期对水质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质检报告送达买方处,每季度一次。
2.4.4 提供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报告时间应为近3 个月以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3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桶装纯净
水及瓶装矿泉水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企业(具有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
4.2 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企业需提供所供物资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同一品牌货物/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销售企业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产
品,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企业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3 投标人提供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项
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4.4 桶装纯净水提供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报告时间应为近3 个月以
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桶装纯净水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标准;瓶装矿泉水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如国家或地方
政府发布更高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4 月13 日至2026 年4 月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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