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能源公司所属场站油脂油品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太平庄风电场、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偏关黑家庄风电场、繁峙韩庄风电场、原平段家堡风电场、五台境石风电场、五台峨岭风电场,大同市天镇县天镇武家山风电场。
2.2 规模:山西新能源公司负责风电和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区域共建有11座升压站,其中220kV升压站5座,110kV升压站6座。
2.3 建设工期:不涉及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清单所有的备品备件同时投标和报价。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神池太平庄风电场3项物资,宁武东马坊风电场4项物资,偏关黑家庄风电场6项物资,繁峙韩庄风电场1项物资,原平段家堡风电场3项物资,五台境石风电场2项物资,五台峨岭风电场1项物资,天镇武家山风电场4项物资,涉及变压器油、润滑脂、液压油、减速机油等共计24项非集团框架油品油脂。(详见技术文件)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详见技术文件)
2.6 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太平庄风电场、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偏关黑家庄风电场、繁峙韩庄风电场、原平段家堡风电场、五台境石风电场、五台峨岭风电场,大同市天镇县天镇武家山风电场。
2.7 交货期:自协议生效后,接到甲方需求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风机油脂油品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能体现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08时30分起至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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