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南京分公司长源荆门2×640MW机组全厂废水治理及零排放EPC项目非标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长源荆门发电公司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荆门市城东工业区,始建于1976年,电厂分三期建设。一期两台100MW机组、二期两台220MW机组已正式关停,并完全拆除;三期两台640MW机组先后于2006年、2007年投产,三期两台640MW机组为超临界燃煤机组,配有除尘、脱硝、脱硫系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满足国家最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电厂冷却水系统采用带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系统,目前补充水源取自漳河水库。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非标设备,包含超滤装置2套、反渗透装置4套、加药装置15套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标识标牌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1.3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1.4交货地点:长源荆门2×640MW机组全厂废水治理及零排放EPC项目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架(超滤装置或反渗透装置)及加药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同一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机架及加药装置)。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发票须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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