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区域企业非生产区域后勤服务承包项目已由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双鸭山区域企业非生产区域后勤服务承包项目。
2.3 建设地点: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工业开发区、双鸭山龙唐供热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中段大唐住宅。
2.4 建设规模:共计61 人。
2.5 计划工期: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026 年7 月1 日至2028 年6 月30 日,双鸭山龙唐供热有限公司:2026 年6 月15 日至2028 年6 月14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 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非生产区域后勤服务部分:公司食堂承包、物资仓库接卸与计划、通信设备维护、办公楼保洁及送水和车辆运行服务及业主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共计需要39 人。
2.6.2 双鸭山龙唐供热有限公司非生产区域后勤服务部分:业主方供热区域内客服收费、投诉管理、后勤保障(保洁)、车辆运行服务等工作;在业主方指定的范围内,对供热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费用收缴工作;负责解决供热范围内的咨询、投诉接待、投诉回访等工作;负责业主方办公楼内保洁工作;满足业主方相关需求的承包服务等工作,共计需要22 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3 年(2023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业绩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 04月 28日至2026年 05月 09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