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发电公司2026至2028年保安及消防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尚厂村
2.2 项目规模:2×66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项目服务期限24个月,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具体开工日期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物业管理-2026至2028年保安及消防服务项目:厂区内所有建(构)筑物、所有设备、设施及厂区外所属资产范围(如职工生产休息区域、厂区大门周围、厂区围墙外相近距离、厂区扩建端区域及附着建筑物;厂区外资产、建筑物:如古汉山水源地、九里山水源地等其它场所)的安全保卫和消防服务(建立专职消防救援队)。厂区东大门、西大门外道路车辆秩序管理以及车辆安全、环保管理。要求所有服务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消防救援队人数不少于9人(包含两名消防车司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治安保卫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涉及治安保卫服务的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30 21:40到2026-05-11 17: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