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雄安基地项目勘察服务
(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区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8772.66 平方米,其中D03-08-24 地块24435.88 平方米,D03-08-25 地块28314.59 平方米,道路用地6022.19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94950.54 平方米,地下暂按两层考虑。
项目整体进度:/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雄安基地项目初勘、详勘、补勘及相关测绘探测工作,完成勘探、原位测试、取样、室内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分析评价和勘察成果文件编制并应用数字化技术;配合完成勘察成果审查、专家论证、设计(含BIM 等)对接、报批报审、成果修改完善,以及后续设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配合工作。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内根据要求完成初勘、详勘、补勘工作,并提交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审查要求的勘察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至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勘察成果审查、修改完善及相关配合服务之日止。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50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雄安基地项目勘察服务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有效的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2 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或建筑群(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科研建筑等)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且项目已通过施工图审查。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委托勘察范围或合同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完成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合格证明、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勘察报告签章页,以及其他可证明工作完成的合法有效资料)。
注:勘察业绩包括单独的勘察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及其他合同(其中勘察部分业绩满足以上面积及内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证书扫描件),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 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提供担任过至少1 项满足上述第3 条要求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中标后须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工作时间需满足关键工序阶段常驻要求。
5、技术团队: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等)中,应至少包含2 名具备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04 月30 日至2026 年05 月08 日12: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