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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基地项目3#、4#、5#、9#-13#、14#户内及部分公区精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11     浏览:0    
核心提示:郑州高新区健康产业科创基地项目3#、4#、5#、9#-13#、14#户内及部分公区精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郑州高新区健康产业科创基地项目3#、4#、5#、9#-13#、14#户内及部分公区精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健康产业科创基地项目3#、4#、5#、9#-13#、14#户内及部分公区精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杜英街南;

2.3建设规模:为推进健康产业科创基地招商运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项目招商产业的快速落地,本项目在原设计基础上增加户内及部分公区装修。本次施工面积约10.6万㎡。/

2.4招标范围:郑州高新区健康产业科创基地项目3#(6-11层)、4#、5#、9#-13#、14#户内及部分公区精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施工、验收、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合同估算价:18459277.63元;

2.6计划工期:15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20日,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7日;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无(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10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企业自2022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70%(仅指面积、造价),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为近1-3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公司的分公司缴纳的视同在本公司缴纳),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9.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9.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3.9.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9.5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9.6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9.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8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省企业被全国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9.9 特别提醒: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注:以上3.9.1-3.9.8要求内容,投标人须自拟格式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05-12 00:00至2026-05-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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