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成功金矿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市成功金矿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地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地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成功金矿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设备进场施工后2个月内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对黑龙江省嫩江市霍龙门乡永新金矿矿山主要工业场地、排土场、选矿、公辅工程、尾矿库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完整清晰的证书扫描件。
3.3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任意连续三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期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注:提供完整清晰的证书扫描件,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针对3.4-3.6项要求提供承诺书,后附承诺格式。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8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22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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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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