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电厂酸、碱、氨水药品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曲电厂)厂址位于山西省河曲县大东梁村附近黄河的IV级阶地上,厂址标高比黄河河床高77~105m,厂址范围内地势平坦、开阔。本公司共4台600MW机组,其中一期为2×600MW亚临界水冷机组,二期为2×60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
电厂设补给水处理再生系统、二期反渗透加酸系统及一、二期机组凝结水精处理再生系统。
一期机组循环水水源为地下水,循泵流量为8.7m³/s,单套机组设两台循泵。凝汽器管材:主凝区布置有Φ25×0.7/TP304不锈钢管、Φ25×1/HSn70-1AB铜管,空冷区布置Φ25×1/BFe30-1-1铜管。
一期机组凝结水、给水加药系统包括:凝结水加氨系统、给水加氨系统;二期机组凝结水、给水加药系统包括:凝结水加氨系统、给水加氨系统。每套加药系统分别各安装三台计量泵,在机组运行期间,根据水质需要进行加药处理。凝结水、给水的氨水加药系统分别布置,每套加药系统均配备有计量箱、计量泵等设备。
本项目采购药品主要用于树脂再生、循环水系统加药处理的日常药品使用。
罐装药品直接卸车入罐,桶装药品入库堆放。
招标范围:(1)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需求物资的供货及验收,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
(2)签订合同后投标人根据现场生产的需求或招标人通知的需求量,按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
(3)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的完整性及技术指标,以满足用户运行要求为原则,若在运行中发现药品数量及指标存在问题,由投标人无偿补充和更换。
(4)供货包括包装、运输、卸车等,报价包含包装、运输、卸货等一切费用。
(5)供货数量:盐酸1400吨,液碱300吨,硫酸1600吨,氨水200吨,详见技术文件。
交货期:投标人负责交货至项目现场,盐酸、液碱供货期401天,硫酸、氨水供货期365天,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至少包含硫酸、盐酸、液碱和氨水)。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少包含第2类气体、第8类腐蚀品),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机组的盐酸或液碱或硫酸或氨水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1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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