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辅机水泵(闭式冷却水泵、低加疏水泵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北侧。毗邻南埔围垦区,南侧紧邻港口铁路专用线,西南距泉州市区约55km, 东南距肖厝港区直线距离约1.5km,西距国道G228(滨海北路段)约100m、距国道G324(福厦公路)约8km,东北临湄洲湾海域。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已建成一、二期2×300MW+2×670MW 燃煤机组,规划有三期扩建场地。一期工程2×300MW两台机组于 2006 年 4 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2×670MW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1 年 12 月和2012 年 4 月建成投产。本期工程在二期西侧预留场地进行扩建,建设条件较好。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三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闭式冷却水泵 ( 4台,含电机和永磁调速装置 )、低加疏水泵( 4台,含电机和永磁调速装置 )、 凝汽器坑排水泵及其配套的 附属设备 , 包括相应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指导、运行调试和试验等方面。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项目施工现场。
交货期:供货时间暂定为按两台机组合同生效后10个月 内 (预埋件提前 2个月) 完成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循环水冷却水泵(流量≥2700t/h)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份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机组容量参数及水泵流量参数须在合同或合同技术协议中有明确体现,如未体现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