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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厂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11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厂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已由 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批准立项,招标人为 太原航空仪表
 1.招标条件

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厂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已由 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批准立项,招标人为 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厂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服务周期: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2.3项目实施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13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2年(2024年和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的公共办公场所区域的环卫清扫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包含合同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页)。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含)之后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5)其他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10日23:00至2026年06月16日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厂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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