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脱硫及废水零排放特许经营项目建筑工程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泉州发电厂现有一期2×300MW和二期2×67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工程在原一期、二期工程施工场地进行扩建2×660MW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设施。
2.1.2招标范围:泉州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整套完整的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及脱硫废水零排放建筑内工艺楼、循环浆液泵房、CEMS小间、吸收塔基础、事故浆液箱基础、闪蒸车间、粉仓支架、厂区道路等建构筑物的建筑工程、照明接地、水工、暖通消防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条件调整标段范围的权利。
2.1.3计划工期:施工队伍预计于2026年07月20日前进场做开工准备,2026年09月15日前脱硫吸收塔基础具备交安条件。2026年11月28日前循环泵房封顶并砌筑完成。另外建设单位烟囱外筒壁100米计划于2026年11月28日完成,结顶2027年1月15日。计划于2028年01月14日5号机具备通烟条件,建筑工程要满足安装进度要求。2028年03月28日5号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工期总天数预计600日历天,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2.1.4施工地点: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西侧预留的扩建场地内。泉州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浦镇科厝村北侧。扩建场地在前期工程建设时已统一场坪,场地自然地面标高与一、二期场地一致,约5.6m(56黄海高程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火电厂内的建筑工程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18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