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能源露天三采区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露天煤矿于 2003 年破产重组后,将露天三采区划拔给海勃湾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龙浩煤业有限公司),后经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批准,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龙浩煤业有限公司共同经营,其中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已于2006年被吊销。三采区在此期间可能存在层层转包经营行为,亦可能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资源的行为。
露天三采区与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使用同一采矿许可证。目前露天三采区需实施环境治理,但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龙浩煤业有限公司,拒绝继续后续治理。露天三采区东部排土场面积约 90万㎡,堆渣量约8500万m³,已完成治理面积约40万㎡;西部排土场面积约110万㎡,堆渣量约6200万m³,已完成治理面积约40万㎡;露天三采区采坑计划回填面积约140万㎡,预计回填量约11100万m³(请充分考虑上述治理工作量)。乌海能源公司拟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实现环境治理利益。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民事诉讼代理(出具诉讼方案;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再审,包括反诉、发回重审等)。
①根据调查情况出具诉讼方案(含民事诉讼方案、潜在行政处罚应对措施);
②就案情进行分析,提出诉讼/抗辩意见,并在开庭前进行庭前准备,起草并修改庭审抗辩大纲;
③代为提起诉讼/仲裁、提出起诉状;
④代为申请诉前和/或诉中财产保全;
⑤代为参加庭审、辩论;
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仲裁请求/上诉请求和反诉/反请求;
⑦参加调解、和解;
⑧代为提交相关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证据、质证意见、代理意见等,并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⑨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
2.2 其他:2.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以上两者以时间先到者为准。
2.2.2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海能源公司所在地及管辖法院所在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案件标的额不低于30000万元的侵权纠纷案件(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或起诉状或应诉通知)等司法文书。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司法文书应包含涉案标的额、案件类型、审判日期。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
(2)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21 16:0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露天煤矿于 2003 年破产重组后,将露天三采区划拔给海勃湾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龙浩煤业有限公司),后经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批准,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龙浩煤业有限公司共同经营,其中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已于2006年被吊销。三采区在此期间可能存在层层转包经营行为,亦可能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资源的行为。
露天三采区与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使用同一采矿许可证。目前露天三采区需实施环境治理,但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龙浩煤业有限公司,拒绝继续后续治理。露天三采区东部排土场面积约 90万㎡,堆渣量约8500万m³,已完成治理面积约40万㎡;西部排土场面积约110万㎡,堆渣量约6200万m³,已完成治理面积约40万㎡;露天三采区采坑计划回填面积约140万㎡,预计回填量约11100万m³(请充分考虑上述治理工作量)。乌海能源公司拟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实现环境治理利益。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民事诉讼代理(出具诉讼方案;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再审,包括反诉、发回重审等)。
①根据调查情况出具诉讼方案(含民事诉讼方案、潜在行政处罚应对措施);
②就案情进行分析,提出诉讼/抗辩意见,并在开庭前进行庭前准备,起草并修改庭审抗辩大纲;
③代为提起诉讼/仲裁、提出起诉状;
④代为申请诉前和/或诉中财产保全;
⑤代为参加庭审、辩论;
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仲裁请求/上诉请求和反诉/反请求;
⑦参加调解、和解;
⑧代为提交相关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证据、质证意见、代理意见等,并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⑨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
2.2 其他:2.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以上两者以时间先到者为准。
2.2.2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海能源公司所在地及管辖法院所在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案件标的额不低于30000万元的侵权纠纷案件(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或起诉状或应诉通知)等司法文书。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司法文书应包含涉案标的额、案件类型、审判日期。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
(2)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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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