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司郭家湾电厂灰渣处置项目(10万吨) 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郭家湾电厂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镇郭家湾工业集中区,装机容量为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6月28日、9月11日投产。电厂灰场于2023年6月30日闭库,两台机组运行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综合利用,电厂灰渣日均产生量3000吨,年约产生量70万吨。本项目灰渣处置量约为10万吨。
根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严格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管理的通知》榆政环发〔2021〕36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
现需对郭家湾电厂机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合规处置。按照国家、属地环保要求运输、处置开展综合利用。服务期间的运输、合规处置以及安全、公路、环保、交通、工业固体废物装卸工作方面等其他相关事宜用于此项工作所有的投入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单位中标后,招标人将会实地对投标人的生产地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无实际的处置配套设施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进行废标或终止合同的签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
投标方将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全部外运并进行综合利用,期间所需的装车、运输、综合处置等全部车辆、人工及用于此项工作的所有全部工作(包括投入)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本项目灰渣年处置量约为10万吨。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负责拉运处置机组每日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直至本合同处理总量拉运完成。
2.1.4 服务地点:郭家湾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部门出具的固废处置环评批复且批复内容包含粉煤灰或炉渣,且年处置或利用能力合计不小于10万吨。
(3)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1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16 16:00:00。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