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9/17-ZB-006)
一、 招标条件
宁夏华电同心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投产(项目投产时间根据对侧330kV变电站、750kV变电站投运时间确定),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宁夏华电同心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CHDTDZ029/17-ZB-00601):新建8台风机、箱变、35kV集电线路、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及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接入电网同心县辰辉同心330kV升压站等配套设施建筑安装及调试;包含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除甲供设备外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保管;建筑、安装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并网手续办理;竣工验收、质检验收、消防验收、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等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宁夏华电同心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单体项目99MW及以上风电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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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