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兴黄金矿业 安全保卫工作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金兴黄金矿业 安全保卫工作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6-41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服务内容:矿区治安管理、井口值守、巡逻检查、应急处突等安保任务。
须针对矿区特点(如地势复杂、夜间巡逻、地质灾害、非法采矿干扰等)制定详细、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2服务
2.3服务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
③必须持有政府管理机构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矿区所在市/州),需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到项目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完成保安服务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④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证明)。
(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的安全保卫工作外包服务业绩。
(4)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①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有保安管理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安保管理经验,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②承诺拟派驻的所有保安员均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且全员必须通过背景审查(无刑事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任何形式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