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5517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煤机路1号,利用厂区空地、屋顶、车棚建设分布式光伏,拟安装21264块峰值功率为720Wp的单晶硅双玻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5.31008MWp,交流侧容量为13.120MW;安装55台30kW、50kW、110kW、250kW、300kW、320kW等不同规格的逆变器;安装2台5kW的微风发电机组;配置2套2.5MW/5MWh的储能装置;配置15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枪合计数165支),其中:直流充电桩(240kW,1拖2)5台,直流充电桩(120kW,1拖2)10台,交流充电桩(7kW,1拖1)135台。同时配置5台7kW(1拖1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另外,设置2台光伏指示牌、改建2座智慧岗亭、设置2台花瓣式光伏花、建设10座风光互补路灯,实验楼两侧设置4座风光互补路灯等智慧园区元素。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涵盖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属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合规性手续及涉网手续代办。
(2)勘察设计工作、专项方案设计工作。
(3)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不包含光伏组件,光伏组件采用甲供)及接货、卸车、保管、转运等工作。
(4)土建及电气安装调试工程。
(5)完成所有验收工作;工程实现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以及完成竣工验收。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
2.3.1项目设计进度工作完成要求
(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场区勘察工作。
(2) 合同签订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3) 合同签订5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
(4) 项目各专项设计、专篇、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时间节点满足发包人相关要求。
2.3.2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时间
见里程碑进度计划(承包人需根据工期时间自行提交时间节点Project图)
(1)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工作。
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
全部施工图完成:合同签订后50日内。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工。
第一批次场区设备安装全部完工:合同签订后210日内。
第一批次光伏首台(次)并网发电:合同签订后75日内。
第一批次光伏全容量实现发电:合同签订后240日内。
第二次批次并网发电:第二次批次具备施工条件后60日内。
第三次批次并网发电:第三次批次具备施工条件后90日内。
具体日期参照以下时间节
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
初步设计:2025年11月5日前。
全部施工图完成:2025年12月5日前。
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前。
第一批次光伏首台(次)并网发电:2025年12月31日前。
第一批次光伏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2026年7月15日前。
第二批次具备施工条件:2027年4月15日。
第二批次并网发电:2027年6月15日。
第三批次具备施工条件:2028年9月15日
第三批次并网发电:2028年12月15日
如合同签订日期、光伏施工场地具备条件提前或延迟,则相应工期提前或顺延。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工期总日历天数分别为:210天(日历日)、60天(日历日)、和90天(日历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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