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二十五批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二十五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二十五批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二十五批。
2.2 招标编号:ZPZB-25Z368
2.3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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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方式及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
包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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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矿用本安型三维激光扫描仪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套 |
1 |
固定总价, 64万元 |
7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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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矿用本安型三维激光扫描仪(软件部分)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套 |
1 |
固定总价, 9.7万元 |
2.4 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
2.5 交货
2.6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或行业的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各包技术参数要求。
2.7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 、控股公司(提供股权结构),或持有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 、控股公司针对投标货物授权书的代理商(不多于二级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国家、行业和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必须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煤矿井下用设备,应符合有关矿用产品要求,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