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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6-04-24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CTC30260578/0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5:0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绿能(鄂尔多斯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30260578/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 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 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19000Nm3/h制氮站、12953Nm3/h 二氧化碳精制装置、一套634.3MTPD合成氨装置(柔性范围20%~110%)及配套公用工程,年产液氨14.95万吨。

中标人主要负责提供柔性合成氨装置成套工艺包以及完成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中标人作为厂内总体院,须负责厂内的设计拿总管理工作,拿总厂内各子项工程的标识系统编码,负责编制厂内部分基础设计阶段的一定、二平衡、三统一、四协调、五确定的各项技术文件。具体包括:编制基础设计要求的一定(定设计主项和分工)、二平衡(厂内部分物料平衡包括与鄂能化交叉的全厂物料平衡;全厂燃料和能量平衡)、三统一(统一设计原则; 统一技术标准和适用法规要求;统一设计基础)、四协调(协调设计内容、深度和工程有关规定;协调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节能减排和消防设计方案;协调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设计规模;协调生活设施)、五确定(确定总工艺流程图;确定总平面布置;确定总定员;确定总投资概算;确定总进度),参照中石化SPMP-STD-EM1001-2016《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执行。

2.1.2招标范围

(1)中标人负责提供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柔性合成氨装置成套工艺包(包含操作手册培训、技术服务、工艺包专有专利技术许可等),配合招标人进行专利专有设备、塔内件采购等相关工作。工艺包深度需满足《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2025及相关的最新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

(2)负责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成氨及公辅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并作为厂内部分的总体院,拿总管理厂内的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依据《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 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成氨工艺包,按照《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及相关的最新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完成厂内部分除总降压站、电解水制氢、储氢、氢压缩以外的一期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基础设计文件编制及内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成果的报批和外审工作,承担外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差旅、会议、食宿、专家费等)。

(3)中标人负责与基础工程设计有关的专篇/专章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环保、职业卫生、抗震、节能以及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项目审批要求应当编制的其他相关专篇/专章),SIL和HAZOP分析报告的编制及收口工作、配合发包人报批、评审(如需),承担专家评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差旅、会议、食宿、专家费等)。

(4)相关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关键设备采购谈判、配合本项目绿色认证工作、提供在项目建设期间与之有关的技术配合等)。

另外中标人须在总体规划阶段兼顾二期35万吨绿氨的建设,确保实现整体最优,还需负责厂内与鄂能化现有图克厂区的互联互通管线、管廊、路网等设计。

本项目建设范围与内容(WBS)主要如下:

表2.1-1 项目建设范围

装置

工序

主项

编码

装置码

装置名称

工序码

工序名称

主项码

主项名称

A 工艺装置

02

二氧化碳精制装置

0

00

02000

03

污氮提纯

0

00

03000

04

合成氨装置

0

00

04000

1

合成气压缩

00

04100

2

氨合成

00

04200

3

氨冷冻,回收

00

04300

B 公用工程

21

循环水站

0

00

21000

22

事故水池

0

00

22000

24

除盐水站

0

00

24000

26

回用水站

0

00

26000

27

浓盐水处理

0

00

27000

33

总图

0

00

33000

34

全厂供配电设施

0

00

34000

2

区域变电所

00

34200

35

全厂控制系统

0

00

35000

2

区域机柜间

00

35200

36

全厂给排水系统

0

00

36000

37

全厂外管

0

00

37000

38

全厂通信

0

00

38000

C 辅助生产设施

40

液体贮运设施

40000

1

液氨罐区

00

41000

01

液氨球罐

41001

02

液氨泵房

41002

2

装卸车栈台

00

42000

51

火炬

0

00

51000

54

消防水系统

0

00

54000

1

消防水站

00

54100

56

化学品库

0

00

56000

57

危废暂存间

0

00

57000

60

综合楼

0

00

60000

其他辅助用房

D 厂外工程

80

厂外管线

0

00

80000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天,

(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供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柔性合成氨的成套工艺包设计初稿,并配合发包人进行工艺包设计的审查,审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差旅、食宿、会议、专家费等)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收到审查意见5日内完成合成氨装置工艺包的收口工作;

(2)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工作,须在发包人确定最终版工艺包后2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基础工程设计成果(送审版);

(3)中标人须在接到基础工程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计成果修改工作,并向发包人交付最终版设计成果文件;

(4)基础工程设计的专篇/专章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环保、职业卫生、抗震、节能以及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项目审批要求应当编制的其他相关专篇/专章))的报批版与最终版设计成果一并提交,专篇报告在评审、报批阶段产生的评审费用(包含差旅、食宿、会议、专家费)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负责完成SIL、HAZOP分析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相关审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最终版报告与基础工程设计最终版成果一并提交;

(6)其他服务:投标人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持续为发包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1)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绿色认证工作;

2)配合招标人对主要设备的采购谈判、技术协议谈判以及采购文件和合同的编制工作;

3)厂内部分设计拿总管理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期内与之有关的技术配合工作;

2.4服务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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