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 矿井主运输智能安控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02-ZB-25061345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 矿井主运输智能安控装置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JNB102-ZB-250613452 ),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 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矿井主运输智能安控装置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矿井主运输智能安控装置 | 套 | 1 |
交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矿井主运输智能安控装置采购,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提供矿用本安型数据处理器和矿用本安型分布式光纤测温主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防爆证;(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矿用设备噪声监测报警装置或矿用噪声监测装置或矿用振动噪声监测装置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及矿用挂轨式巡检仪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具有皮带智能煤流监测类项目供货业绩。
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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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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