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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揽投车辆北斗定位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揽投车辆北斗定位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揽投车辆北斗定位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SHYZCG 2023—004(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20202300021ZB)

  3、项目概述:业主揽投车辆北斗定位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预算183万元。

  4、招标内容:

  (1)提供货物服务内容包括:销售及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接入车管平台和设备运维、维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项目预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供应商须提供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已列入邮政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单位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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