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168)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技改工程东方电气玉环10台大部件更换服务项目设备运输服务、通航保障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浙江玉环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玉环市近海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15.8km,平均水深10m。工程场区呈多边形布置,规划总装机容量301MW。本工程北区22台单机容量7.0MW直驱永磁型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186m,轮毂中心高度约114m,总装机容量154MW。本次招标为其中10台容量7.0MW直驱永磁型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更换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设备运输服务暂定: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通航保障服务:暂定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物流运输-设备运输服务(CHDTDZ008/18-QT-16801):设备运输服务。 (2)生产运营-通航保障服务(CHDTDZ008/18-QT-16802):通航保障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设备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证明。 9.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 2 个运输服务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和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生产运营-通航保障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 2 个通航保障服务同类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用户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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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