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平罗公司#1机、输煤110V直流蓄电池及#1机、脱硫220V直流蓄电池容量不足隐患治理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平罗电厂2×660MW新建火电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平罗县位于宁夏银川平原的北部,西依贺兰山,东邻黄河,南距首府银川市60公里,两台机组配套设计750kV出线系统,送出方式采用两条750kV同塔双回线路,接入国网宁夏电力公司750kV沙湖变,线路全长75.4公里。
平罗公司#1机组安装110V直流蓄电池两组,单组52块,共计104块,蓄电池型号为GFMD-1000C(2V 1000AH);输煤系统安装110V直流蓄电池一组,共计52块,蓄电池型号为GFMD-200C(2V 200AH);1号机直流系统共计设计安装220V直流蓄电池两组,单组104块,共计208块,蓄电池型号为GFMD-1200C(2V 1200AH);脱硫220V直流蓄电池两组,单组108块,共计216块,蓄电池型号为GFMD-300C(2V 300AH)。蓄电池2017年进厂验收,2019年安装投运,自进场验收至现在已8年时间。
2024年对#1机、输煤110V直流蓄电池及#1机、脱硫220V直流蓄电池进行充放电试验,放电时间均小于8h。放电容量不满足《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2021大于等于额定容量的80%要求。依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 发安全〔2023〕22号相关要求:加强蓄电池和直流系统(含逆变电源)及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确保主机交直流润滑油泵和主要辅机油泵供电可靠。直流润滑油泵的直流电源系统应有足够的容量,其各级空气断路器(保险)应合理配置,并有级差配合,防止故障时熔断器熔断或空气断路器越级跳闸使直流润滑油泵失去电源。因此必须对#1机、输煤110V直流蓄电池及#1机、脱硫220V直流蓄电池进行改造更换,保证两台机组直流蓄电池放电容量均满足要求。
2.1.2招标范围:包括#1机、输煤110V直流蓄电池及#1机、脱硫220V直流蓄电池容量不足隐患治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105块(2组110V直流蓄电池)单个蓄电池电压2V,容量不小于1000Ah新蓄电池,且出厂试验合格。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53块(1组110V直流蓄电池)单个蓄电池电压2V,容量不小于200Ah新蓄电池,且出厂试验合格。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209块(2组220V直流蓄电池)单个蓄电池电压2V,容量不小于1200Ah新蓄电池,且出厂试验合格。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217块(2组220V直流蓄电池)单个蓄电池电压2V,容量不小于300Ah新蓄电池,且出厂试验合格。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直流110V绝缘监察装置14台套(110V显示器+主机6台套,220V显示器+主机8台套)。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直流110V微机监控装置7台套。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蓄电池巡检装置42块,供电电源110V-220V。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整流模块7台套。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便携式蓄电池智能放电仪7台套,220V兼容110V,最大放电电流120A。
投标人负责110V、220V直流蓄电池架尺寸的相关测量和尺寸不一致时进行更换以及单个蓄电池电压上传接口的连接。
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1机组2组104块直流110V蓄电池进行拆除,更换为新的2组104块直流110V蓄电池。
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输煤系统1组52块直流110V蓄电池进行拆除,更换为新的1组52块直流110V蓄电池。
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1机组2组208块直流220V蓄电池进行拆除,更换为新的2组208块直流220V蓄电池。
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脱硫系统2组216块直流220V蓄电池进行拆除,更换为新的2组216块直流220V蓄电池。
投标人负责对以上更换完毕的7组新的直流110V、220V蓄电池进行调试,进行充放电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必须有经招标人审批完毕的调试和充放电试验方案)。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6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完成验收,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精细化工基地二期规划区东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蓄电池的改造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