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抽水蓄能排水廊道开挖支护工程劳务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湖南汨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签订湖南汨罗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及输水发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排水廊道开挖支护工程施工劳务进行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汨罗蓄能电站输水发电工程项目位于汨罗市川山坪镇。本项目包含引水隧洞、尾水隧洞、下水库进出水口工程、地下厂房系统、施工支洞及封堵工程、场内道路工程、建筑与装修工程以及砂石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水电风、生产生活营地等临建设施。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汨罗市川山坪镇。
2.3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分包内容为本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尾水事故闸门室洞室开挖工程;钢管外排水廊道、地下厂房排水廊道、厂房排水洞、④、⑦施工支洞工程开挖及支护工程(不含灌浆部分)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进行的全部辅助性工作。
2.4 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完工日期:2027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近5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隧洞开挖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 其他要求: /
4.应答报名
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8月8日10时00分逾期未报名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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