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市热力公司职工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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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 |||||
| 2026年市热力公司职工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6年市热力公司职工食堂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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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2.项目规模:完成2026年市热力公司职工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所供货物采购、装车、运输、仓储、卸车码放、现场保管及税费等,同时做好与招标人的沟通协调工作至项目完成,以及合同条款、项目需求、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完成2026年市热力公司职工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所供货物采购、装车、运输、仓储、卸车码放、现场保管及税费等,同时做好与招标人的沟通协调工作至项目完成,以及合同条款、项目需求、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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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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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无不良信誉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业绩(副食品)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同时具备该项目的有效合同;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每一个标包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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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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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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