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一期炉渣处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定州市开元镇,该厂址东偏北约12km为定州市。一期(#1、#2机组)为600MW机组。一期炉底渣系统每台锅炉设置一套,每台锅炉下设置1台刮板式捞渣机,捞渣机头部提升角度35°,可将湿渣提升到18m高度后直接进入渣仓,进行析水后装车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厂内不提供炉渣堆放场地。
2.1.2招标范围:对定州公司一期机组(#1、#2机组)发电产出的炉渣委托承包商提供清运和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并出具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投标人需具有对应的运输能力、销售或处置能力,并符合环保要求,由中标人或中标人委托下游终端企业对炉渣进行综合利用,招标人按合同价格向中标人支付处置服务费用。中标人负责从渣仓口自提炉渣,负责炉渣的运输,保证炉渣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甲方统一调度安排。招标人不提供炉渣储存场地,中标人需自有或租赁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露天储存场地。招标人对炉渣的质量指标不做任何承诺。招标范围预估处置炉渣量约为10万吨,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或炉渣具备销售条件对外销售导致炉渣量的增减,最终按照实际外运量进行结算。
2.1.3服务期:暂定自2026年06月01日至2027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炉渣或石膏或粉煤灰的销售或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5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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