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行政车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行政车驾驶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行政车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91211321MA10U6R51A202604001
三、项目概述:行政车驾驶服务,总预算金额11.28万元,服务期2年。
四、招标内容:市公司本部行政车驾驶服务,须配备1名固定的车辆驾驶服务外包人员。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人员要求 | 限价 | 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日常驾驶服务 | 驾驶员1名 | 4200元/月 | 24个月 | 10.08 |
| 2 | 临时驾驶服务 | 100元/次 |
| 1.2 |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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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8 |
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费、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8.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为该项目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并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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