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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市山阴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2#机组建安、输煤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14     浏览:0    
核心提示:山阴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
 山阴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

2.2 规    模: 本期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装置。

2.3 标段划分: 山西分公司山阴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工程标段一:一号机组建筑安装、BOP安装、烟囱工程,山西分公司山阴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工程标段二:二号机组建安、输煤系统安装工程,山西分公司山阴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工程标段三:BOP建筑、输煤系统建筑、贮灰场工程

2.4 施工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北周庄镇(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2.5 计划工期:

标段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计划为25+2个月,预计2026年6月份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8年7月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8年9月投产,本标段总工期暂定2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批复时间为准

本项目总工期计划为25+2个月,预计2026年6月份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8年7月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8年9月投产,本标段总工期暂定27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批复时间为准

本项目总工期计划为25+2个月,预计2026年6月份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8年7月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8年9月投产,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批复时间为准。 

本标段计划工期: 6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4月30日。

BOP建筑工程完成时间:2027年7月31日

封闭煤场土建工程完工移交网架结构安装时间:2027年4月30日

输煤系统建筑工程完成时间:2027年8月31日(厂内部分土建交安时间:2027年6月30日;厂外部分土建交安时间:2027年8月31日)

贮灰场工程完成时间:2028年4月30日

2.6 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范围

一号机组建筑安装、BOP安装、烟囱工程工作范围(包括:一号机组主厂房建筑安装工程;BOP(水务区域)建筑工程;BOP安装工程;循环水管道区域地下公用管网、综合管架的建筑安装工程;烟囱工程。),详见附件7

二号机组建安、输煤系统安装工程,含2号机组热力系统、制粉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及热控系统,集控楼的建筑安装工程;煤仓间及装运站建筑安装工程;输煤系统范围内的安装工程,详见附件7

BOP建筑工程、输煤系统建筑工程以及贮灰场工程等,详见附件7

2.7 标段一、标段二不能同时中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上述两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及另外一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二的价格之和由小到大排序,优先推荐以上价格之和最小的组合为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另外一个标段则不再推荐。第二、三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排名推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一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和1项200米及以上烟囱施工业绩,必须同时包括(1)主体建筑工程和(2)主体安装工程、(3)烟囱工程业绩,允许(1)(2)(3)可以不必是同一工程项目,若提供的业绩只包含以上(1)(2)(3)三项内容之一,则1项主体建筑工程合同、1项主体安装工程合同累加算1项有效业绩,(3)单独为1项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证书,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近6个月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自2016年1月1日至少有1项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建筑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职务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近12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4项目副经理要求:不少于3人,其中一人应有200米及以上烟囱业绩,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其中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专业至少具有一位;自2016年1月1日至少有1项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建筑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5安全总监要求:安全总监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6拟派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7不允许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1000MW 等级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必须同时包括(1)主体建筑工程和(2)主体安装工程,允许(1)(2)可以不必是同一工程项目,若提供的业绩只包含以上(1)(2)两项内容之一,则1项主体建筑工程合同和1项主体安装工程合同累加算1项有效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近6个月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自2016年1月1日至少有1项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建筑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职务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项目副经理要求:不少于2人,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其中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专业至少具有一位;自2016年1月1日至少有1项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建筑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5安全总监要求:安全总监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6拟派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7不允许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标段三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厂房建筑工程业绩或公用系统(BOP)土建(非福利设施)工程业绩或主厂房建筑工程加公用系统(BOP)土建(非福利设施)工程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近6个月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自2016年1月1日至少有1台1000MW及以上或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厂房土建工程或BOP土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职务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项目副经理要求:不少于2人,其中一人应有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自2016年1月1日至少有1项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5安全总监要求:安全总监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6拟派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拟派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7不允许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3日21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24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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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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