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中心机房网络汇聚交换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业主中心机房网络汇聚交换机采购项目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业主中心机房网络汇聚交换机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昆明市 中心机房更新网络汇聚交换机
| 序号 | 地点 | 项目 | 数量 | 预算控制金额(元) | 维保要求 | 备注 |
| 1 | 业主中心机房 | 网络汇聚交换机 | 3台 | 13.5万 | 7年 | 含网络汇聚交换机安装调试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所有辅材、软硬件及其他材料等 |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及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如下: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提供原厂商项目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授权主体、授权有效期,并承诺所供配件及服务均为原厂正品,享受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3.4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信用要求: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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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