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电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打捆标段三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发电公司所属6家火电企业。
2.2项目规模:标段三:克拉玛依发电公司、昌吉分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标段三:拟定工期270天。开工时间预计2026年6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标段三:(1)克拉玛依发电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汽车采样机改造2台、新增1台,新增3组智能封装系统;配套建设视频与门禁系统,关键区域布设设备并接入管控集中监控;新建机器人全自动制样机、2套智能存查样系统及自动化验系统,可测发热量、全硫等多项指标;新建燃料质检楼,布置采制化设备与管控中心;管控中心对接相关设备实现实时管控;新增汽车候检区并修复道路。
(2)昌吉分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改造现有2套汽车采样机,拆除原有采样及制样底开器,新增2套智能封装系统并封闭采样区域;配套建设视频、门禁系统,关键区域布设设备并接入管控集中监控;新建机器人全自动制样机与自动化验系统,可测发热量、全硫、水分等多项指标;升级现有智能存查样系统;拆除清运原氨区相关设施,原地建设燃料质检楼,布设全自动制样、全自动化验,搬迁人工化验室、人工制样室。实现采制化设备实时管控。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公告为标段三:施工总承包-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打捆标段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电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燃煤电厂配套的燃煤智能验收系统不少于2项投运业绩(每项应同时包含全自动制样系统和全自动化验系统)。
投标的投运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投运业绩支撑材料(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28 09:00到2026-05-06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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