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投公司内蒙古锡林浩特矿业公司输煤系统粉尘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JNT202605-XK03
2.2 项目名称:能投公司内蒙古锡林浩特矿业公司输煤系统粉尘综合治理项目
2.3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矿业公司
2.4 建设规模:3000 万吨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6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质保 1年,质保验收合格后运维服务 3 年
2.6 招标范围:拆除 M106 胶带机暗道 48 台给煤机溜槽(2 台给煤机共用 1 个溜槽)、M204、M203、M303、M202、M302 胶带机头部溜槽、M103、M104 胶带机入仓段溜槽,M202、M302、M303、M203、M304、M204、M207、M205、M103、M104、M105、M313、 M213、M214、M314 胶带机机头、尾导料槽。并对上述位置的溜槽、导料槽采用先进的无动力除尘转载技术,使用曲线溜槽、高密封导料槽、集料斗、给料匙、缓冲床等进行改造,并通过结构优化彻底解决分叉溜槽冬季冻粘物料堵塞、分料不均问题。针对输煤系统 20 个转载点尾设计安装无动力抑尘除尘设备,更换筛分车间部分溜槽衬板,并对原有附属设施按原貌原功能恢复、运维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1 个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输煤胶带机溜槽或落煤管或导料槽改造或粉尘治理改造或销售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用户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8 日至2026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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