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投标邀请
(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91430000758005606Y202605001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本溪市 采购88条数字电路通信服务、3条互联网专线通信服务,服务期24个月;
四、招标内容:通信电路租赁服务。使用范围:本溪市 。本项目预算为96万元,线路租费由本溪市 承担,并根据线路租用情况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
(2)本项目将预算单价设为最高限价,若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按照废标处理。
| 包号 | 使用单位 | 线路类型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单价 | 小计 (元) |
| 1 | 本溪市 | 数字电路(20M) | 72 | 24 | 450 | 777600 |
| 互联网专线(200M) | 2 | 24 | 1200 | 57600 | ||
| 小计 | - | 24 | - | 835200 | ||
| 2 | 本溪市 | 数字电路(8M) | 16 | 24 | 300 | 115200 |
| 互联网专线(20M) | 1 | 24 | 300 | 7200 | ||
| 小计 | - | 24 | - | 122400 | ||
| 合计 |
| 24 |
| 957600 |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或投标人母公司(总公司)须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合同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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