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新能源公司老鹰岩光伏电站2026-2030 年农光互补项目光伏组件及植被维护项目建设资金来自100%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云南公司)宾川新能源老鹰岩光伏电站2026-2030 年农光互补项目光伏组件及植被维护项目
2.3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老鹰岩光伏电站
2.4 建设规模:15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06 月10 日至2031 年06 月09 日
2.6 招标范围:云南公司宾川新能源老鹰岩光伏电站2026-2030 年农光互补项目光伏组件及植被维护。老鹰岩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共150MW 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老鹰岩容量30MW、二期白泥沟容量30MW、三期董家地容量40MW、四期老务坪容量50MW,全站光伏组件数量共416984 块,占地面积3875 亩,可进行农业种植耕地面积1000 亩(一至三期光伏支架为矮支架,光伏支架下沿最低离地0.5-1m,光伏组件共304376 块,占地面积2673 亩;四期为高支架,光伏支架下沿最低离地2.5m,光伏组件共112608 块,占地面积1202 亩)。
2.6.1 光伏组件清洗:对光伏组件每年进行集中清洗1 次(矮支架组件共304376 块、高支架组件共112608 块);针对指定区域光伏组件开展不定期清洗,涉及矮支架组件17548 块(一期25、24 号方阵;三期21、22 号方阵)、
高支架组件31464 块(四期9、10、11、14、17 号方阵)。清洗频次根据组件积灰及发电影响情况按需开展。
2.6.2 植被清理:对一至四期占地面积3875 亩内的杂草、灌木、农作物秸秆每年集中清理2 次,每次需在60 天内完成全部区域清理工作。
2.6.3 农业种植:需完成一至四期内1000 亩耕地的农业种植,每年复种指数不低于100%,确保一年至少一熟,不得闲置;优先选取粮食、蔬菜类作物(如小米辣、秋葵、大蒜、胡萝卜、土豆等),严禁种植果树、影响组件发电的藤蔓类植物、黑麦草及政府规定耕地上不得种植的作物,不得种植产生大量花粉或絮状物、影响光伏组件清洁度的植物。
说明:云南公司宾川新能源老鹰岩光伏电站2026-2030 年农光互补项目光伏组件及植被维护项目统招5 年,采用一年一签,每年考核评价通过后才续签下一年。
工作考核评价:农业种植成活率占比20%;农业种植收成占比10%;农业种植档案及销售记录占比 10%;植被杂草清理占比20%;光伏组件清洗占比20%;安全管理20%。招标人生产环保部和老鹰岩光伏电站现场管理人员每6 个月对投标人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与投标人服务管理质量费用挂钩。每6 个月服务管理质量考核不得低于90 分,若低于90 分(不含90 分),将考核半年服务管理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发生的违约金在半年支付服务管理费时进行扣除;本合同每年进行签订,如全年累计考核结果低于80 分,则招标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详见附表“服务工作质量考核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2023 年1 月1 日至今)须具有以下任意一种业绩:
(1)至少1 项农作物产销业绩(农作物种植用地规模不低于100 亩及农产品销售量不低于100 吨), 农作物种植和农产品销售两部分内容在同一或不同合同中累计计算;
(2)至少1 项100MW(或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除草服务业绩(单个合同项目容量大于100MW 或100MWp);
(3)至少1 项100MW(或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清洗服务业绩(单个合同项目容量大于100MW 或100MWp)。
3.2.3 人员资质要求: 无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 04月 28日至 2026年 05月 11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 04月 28日至 2026年 05月 11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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