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总部及直属单位职工工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总部及直属单位职工工装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
2.2招标范围:为集团公司总部及直属单位职工工装提供设计与生产制作服务。按照公司选定的服装样式及提供的人员名单,为正式员工提供量体、服装生产加工、补做改做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3本次招标标段为:集团公司总部及直属单位职工工装采购项目标段包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2专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申请人具有3项及以上服装类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申请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字、盖章、供货范围、型号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无合同总价的,需提供本项目合同服务期内的银行流水或发票。
3.2.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申请人应为制造商,有自有产权的服装生产厂房或是为同一法人具有实际控股权的服装生产厂房,并提供本单位工厂厂房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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