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
2.2 招标产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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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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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丙烯装置挤压造粒机组 |
1套 |
详见第八章 |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最晚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运抵项目现场时间不超18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须为挤压造粒机组生产制造商;
*2)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运行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聚丙烯装置的有效业绩。每份有效业绩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单台挤压造粒机组生产能力达到35万吨/年或以上;
2)机组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满1年。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上述条件或不能完全体现上述条件还需要提供可以体现上述条件的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技术协议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封面和体现上述条件的页面及双方签字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试运行完成证明、性能考核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满1年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4日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6年05月21日下午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