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6-2027年迁改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2788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6-2027年迁改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2.1项目概况:根据2026-2027年因外部单位(个人)规划、建设、占地等原因对海南所属电力设施进行迁改,采用资金补偿方式由海南承建的迁改工程的施工需求,现开展2026-2027年迁改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工作。
2.2.2建设规模:详见标的物清单。
2.3招标范围:标段1:2026-2027年因外部单位(个人)规划、建设、占地等原因需对海南所属20kV及以下配电设施进行迁改,采用资金补偿方式由海南承建的迁改工程的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物资采购,青苗赔偿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施工图纸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具体项目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2:2026-2027年因外部单位(个人)规划、建设、占地等原因对海南所属35kV-220kV输电设施进行迁改,采用资金补偿方式由海南承建的迁改工程的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物资采购,青苗赔偿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施工图纸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具体项目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详见标的清单下附注。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项目类别:工程。
2.7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原则上按以下原则执行:
(1)协议期届满,实际施工合同签订金额在标段预计采购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
(2)协议期届满,实际施工合同签订金额未达到标段预计采购金额80%的,则延长协议有效期1年。延长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施工合同签订金额达到标段预计采购金额80%则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延长协议有效期满1年,实际结算金额仍未达到标段预计采购金额80%,则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
(3)协议期未满,实际施工合同签订金额达到标段预计采购金额150%时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
2.8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阶段 |
| 1 | 海南海口、三亚、琼海、儋州、文昌、屯昌、临高、陵水、万宁、东方、琼中、昌江、白沙、保亭、乐东、五指山、澄迈、定安 | 20kV及以下配电设施迁改项目施工 | 19885 | / | / | / | 以具体《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 / | 5 | / |
| 2 | 海南输电运检 | 35kV-220kV输电设施迁改项目施工 | 15459.6652 | / | / | / | 以具体《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 / | 5 | / |
注: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率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由各建设单位根据需求与中标人签订具体项目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或据实结算施工合同。
3.结算方式:
(1)签订总价包干资金补偿协议的迁改项目签订总价包干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价款=迁改出资方审定的施工单位自得费用×(1-中标下浮率)+审定物资费用+审定青赔费用(若有)+审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若有)+审定政策性费用(若有)+审定设计变更(若有)。以上所述各类审定费用均由迁改出资方组织审定,竣工投产后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咨询造价评审。
(2)签订据实结算资金补偿协议的迁改项目签订据实结算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价款=施工自得费用×(1-中标下浮率)+物资费用+青赔费用(若有)+安全文明施工费+政策性费用(若有)±评审变化费用(若有)。如迁改出资方要求招标人聘请咨询审核单位开展竣工结算咨询审核的,则招标人负责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最终以迁改出资方审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迁改出资方不要求招标人开展第三方造价咨询审核的,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结算咨询造价评审,最终以迁改出资方审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以上费用按照方式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①工程量:按竣工图工程量及相关的签证单、委托书等工程量;
②取费标准及定额参照套用:工程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及其配套使用的计价文件,不足部分参考《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海南省安装综合定额(2024年版)》及其配套使用的计价文件等。不足部分参考《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海南省安装综合定额(2024年版)》及其配套使用的计价文件;
③人、材、机取费标准及调差标准:执行施工期已发布最新的(以单项工程开工日期为准)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调差文件;
④装置性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已发布最新的(以单项工程开工日期为准)《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建筑工程常用材料执行施工期已发布最新的(以单项工程开工日期为准)《海南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主体企业产品地方参考价。
以上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新文件应执行新文件,新文件为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1)20kV及以下配电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标段:海南海口 、文昌 、定安 、澄迈 、琼海 、万宁 、琼中 、屯昌 、三亚 、乐东 、陵水 、保亭 、五指山 、儋州 、临高 、昌江 、白沙 、东方 。
(2)35kV-220kV输电设施迁改项目施工标段:海南输电运检 。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作为结算依据。所有项目物资由中标人采购,项目物资采购原则如下:
①南方、海南有框架物资招标结果且正在使用或持续分配物资的(即共同采购物资),中标人应向此类中标物资供应商进行采购。
②上述①以外的物资(即自行采购物资),由中标人按海南电网公司技术规范要求自行采购。
③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6.本次招标为框招,施工图纸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具体项目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不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