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盐城大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上大丰风电场出质保机组定检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海上大丰风电场共装机254台机组,装机容量100.63万kW,本次出质保机组定检技术服务项目涵盖160台金风2.5MW机组。项目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陆上集控中心位于东经121°3.57′、北纬32°33.16′,风电场场址区域为海上地貌,海拔高度在-15米~0米,场区离岸约35-50km。
2.1.2招标范围:
海上大丰风电场出质保160台风电机组年度定检技术服务,包括:年度维护和文明生产相关工作。外委工作中所涉及的海上交通费(码头靠泊费和海事协调费等)、陆上交通费、食宿费、办公费、安全措施费、工器具、低值易耗品(抹布、清洗剂、扎带等)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检修维护工作中的备件及耗材由招标人承担。服务款项结算按外委合同约定指标考核结算。
2.1.3服务期限(服务):进场服务之日起1年,进场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风机维护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风机数量不少于25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为维护合同为框架协议,则维护满1年及以上的相关完工证明符合要求)(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机维护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中,同时具有低压电工证及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的不少于20人,须提供实体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31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