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港高栏港区散货码头工程码头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为全面提升散货码头口岸监管与服务效能,需建设“智慧监管系统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采购与实施智慧电讯检疫系统、固体废物智能排查系统、采购夹杂物识别系统、进口煤炭海关样品监管系统、数据转换同步系统、企业端边部智能查验系统、海关监管拓展应用辅助系统、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并与海关智能化应用场景相衔接,实现海关嵌入式监管,共同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能。建设的系统与相关设施设备,用于接收海关相关指令信息,并按照海关要求实现货物进场、出场、存储状态等电子数据的传送、交换。
2.1.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1.3.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关监管业务信息化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202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202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组安装作业人员,其中1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证,1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高处作业证,配备1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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