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项目名称:山东公司氧化铝厂焙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内衬材料供货及筑炉施工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山东公司氧化铝厂焙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拟建1套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装置,焙烧炉额定产能不低于2500t/d,实际运行产能2800t/d以上。
2.4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一台焙烧炉所使用的耐火砖、浇注料、绝热板、保温块等内衬材料供货及筑炉施工,安装部分占比较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内衬材料的供货及筑炉施工。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耐火材料或或内衬隔热材料生产厂家; 2.应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许可证的扫描件。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耐火材料或隔热材料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
其他要求 |
1.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须以耐火材料生产厂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财务要求的证明材料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信誉要求需提供联合体所有单位的证明材料。 2.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5-27 17:00:00.0至2026-06-03 17: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