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西来峰焦化二厂2026年第一批脱硫脱氰催化剂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 分 公司 焦化二厂 年产量 360万吨, 采购催化剂 用于 控制 焦化厂 脱硫液指标 PDS含量,保证煤气中硫化氢指标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2.1.2招标范围: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 1 | 脱硫脱氰催化剂 \PDS-600\催化剂 | 吨 | 21 |
2.1.3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分批送货,每批次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后7日内送到。
2.2.2交货地点: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西来峰物资采购中心库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用于年产量300万吨及以上焦化厂生产装置的脱硫催化剂或PDS催化剂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