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西区生产装置防腐绝热维保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范围:本项目为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西区生产装置防腐绝热维保项目,计划费用950万元/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两家中标单位,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东、西区相关防腐绝热维保工作;其中评标综合排名第一名承担东区生产装置防腐绝热维保工作,评标综合排名第二名承担西区生产装置防腐绝热维保工作。东区维保范围涵盖烯烃聚合中心、煤气化净化中心、热电动力中心、储运中心(东区装置)、电仪中心(东区装置)、公用工程中心东区、南区、延能化铁路专用线及综合管理区(包含管网)相关装置及单元的管线、设备、阀门、玻璃钢、钢结构等日常维护维修、抢修过程中的防腐绝热维保施工、材料转运,以及施工所需6m及6m以下脚手架(高度以脚手架最低支撑点至最高点距离为准)的搭设;西区维保范围涵盖天然气转化合成中心、轻油加工中心、乙丙橡胶丁醇中心、甲醇制烯烃中心、电仪中心(西区各装置)、储运中心(西区装置)及西区公辅相关装置及单元的管线、设备、阀门、玻璃钢、钢结构等日常维护维修、抢修过程中的防腐绝热维保施工、材料转运,以及施工所需6m及6m以下脚手架(高度以脚手架最低支撑点至最高点距离为准)的搭设。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名称:陕西延安能源化工公司东、西区生产装置防腐绝热维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单位须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12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5年1月1日至今);
4.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专职安全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拟派专职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12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5年1月1日至今);
5.工程量核算(预算)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12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时间包含在2025年1月1日至今);
6.至少具有一份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至少对应的一张发票);
7.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陕西省建设厅“企业库”中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8.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6月10日到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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