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能量飞秒激光器带压缩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能量飞秒激光器带压缩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327A013
2.2招标项目名称:高能量飞秒激光器带压缩器。
2.3 数量:1套。
2.4 主要内容:高能量飞秒激光器带压缩器至少包含:激光器主机、脉冲压缩器、控制系统、水冷机、光学连接及防护组件、供电线缆和数据线缆至少一套、仪器配套使用的软件及必要附件。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应提供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中出现疑似串标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